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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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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臨近鐵路隧道爆破施工產生的振動會造成既有隧道襯砌開裂、剝落甚至坍塌等危及行車安全的問題。因此現行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規定:“在鄰近鐵路隧道爆破施工時,應有針對性采取施工安全防御措施,并對其施工過程進行跟蹤監測,將爆破振動控制在允許范圍內,確保鐵路工程建設和運營安全”。
《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39號
《爆破安全規程》(GB6722-2014)
《爆破振動監測技術規范》(T/CSEB0008-2019)
《鐵路工程爆破振動安全技術規程》(TB10313-2019)
二、測試系統
臨近既有鐵路隧道爆破振動監測時,需要收集來自現場的振動數據,因既有線隧道屬于運營線路的一部分,會受到不能隨意進出且測點較難到達等因素限制,因此使用具備“互聯網遠程訪問監測”功能的L20-N型智能測試系統,能夠完美的解決這一問題。
L20-N型爆破測振儀照片 L20-N型爆破測振系統工程流程
三、監測點布置安裝
(1) 安裝方式:由于鐵路隧道爆破振動安全允許值選擇的是迎爆側洞壁至爆源最近處的質點振動速度最大峰值為基準,所以監測點布設在鄰近既有鐵路隧道內迎爆側邊墻墻腳位置,監測點通過膨脹螺栓固定,相應的信號線沿著墻腳(線纜采用膨脹釘結合卡扣固定)牽引至控制箱,監測點膨脹螺栓采用M6*60安裝,鉆孔深度40mm,清孔后按照《混凝土結構后錨固技術規程》要求進行安裝,抗拔力滿足100kg要求。傳感器側壁安裝示意圖見圖3.1-1,圖3.1-2及圖3.1-3。
(2) 測點間距:測點間距應不大于爆破點距隧道最小距離的一半,若測點間距過大,測試結果不能真實地反映控制基準點的最大振動幅值;若測點間距過小,又會造檢測資源的浪費,監測點平面布置示意圖見圖3.1-4。
(3) 配備數量:每個爆破點配置一組監測設備(5~7臺設備),監測范圍涉及爆破斷面前后50~100m為宜,若爆破點移動時,應合理利用天窗點時間進入隧道移動設備。
(4) 總測點數:XX點(詳細闡述各個測點布設位置)
(5) 監測里程:K0+000~K0+000(詳細闡述監測范圍)
圖3.1-3 既有鐵路隧道內爆破振動測點縱斷面布置示意圖
圖3.1-1 傳感器在側壁的安裝 圖3.1-2 測點安裝示意圖
圖3.1-4 既有鐵路隧道內爆破振動監測點平面布置示意圖
四、通訊和供電擴展
測點處無外接電源或外接電源不便布線時,可選用大容量的電池組或太陽能發電裝置為監測儀供電;測點處無移動網絡覆蓋時,可以通過有線或無線中繼擴展通訊,以實現自動化監測爆破振動。
通訊擴展裝置 供電擴展裝置
五、選取安全允許值
《鐵路工程爆破振動安全技術規程》(TB10313-2019)規定了鐵路隧道結構爆破振動安全允許值,具體內容如下表所示:
類別 |
質點振動速度安全允許值[V](cm/s) |
||
f≤10 Hz |
10 Hz<f≤50 Hz |
f>50 H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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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線隧道 |
6~7 |
7~8 |
8~9 |
雙線隧道 |
5~6 |
6~7 |
7~8 |
在選取鐵路隧道爆破振動安全控制標準時,應根據地質條件、結構形式、斷面、埋深和技術狀態等因素綜合確定,同時針對無襯砌、有缺陷和有病害的鐵路隧道,以及隧道內有特殊要求的設備設施,其爆破質點振動速度安全允許值應進行專家論證。高速鐵路、城際鐵路隧道,其爆破振動速度允許值應減小10%。
技術咨詢:張杰
業務咨詢:曾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