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購項目名稱 | 國家計算機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寧夏分中心2020年UPS更新改造項目 | ||
品目 | 貨物/通用設備/電氣設備/電源設備/不間斷電源(UPS) | ||
采購單位 | 國家計算機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寧夏分中心 | ||
行政區域 | 銀川市 | 公告時間 | 2020年06月05日 16:05 |
本項目招標公告日期 | 2020年06月05日 | 中標日期 | 2020年06月08日 |
評審專家名單 | 黃志全、高慧琴、牛志文、曹松齡、李銳 | ||
總中標金額 | ¥123.600000 萬元(人民幣) | ||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 |||
項目聯系人 | 高著、卞偉超 | ||
項目聯系電話 | 13389515919、19995432300 | ||
采購單位 | 國家計算機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寧夏分中心 | ||
采購單位地址 | 寧夏銀川市金鳳區北京中路55號信通大廈副樓5層 | ||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 李銳 0951-5066211 | ||
代理機構名稱 | 中招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 ||
代理機構地址 | 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62號中關村資本大廈 | ||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 高著、卞偉超 13389515919、19995432300 | ||
附件: | |||
附件1 | 國家計算機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寧夏分中心2020年UPS更新改造項目招標文件(發布).pdf |
中招國際招標有限公司受國家計算機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寧夏分中心的委托,就“國家計算機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寧夏分中心2020年UPS更新改造項目”項目(項目編號:TC200904E)組織采購,評標工作已經結束,中標結果如下:
一、項目信息
項目編號:TC200904E
項目名稱:國家計算機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寧夏分中心2020年UPS更新改造項目
項目聯系人:高著、卞偉超
聯系方式:13389515919、19995432300
二、采購單位信息
采購單位名稱:國家計算機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寧夏分中心
采購單位地址:寧夏銀川市金鳳區北京中路55號信通大廈副樓5層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李銳 0951-5066211
三、項目用途、簡要技術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項目用途:自用
簡要規格描述:寧夏分中心電力室原址替換北電力室原有1套200KVA“1+1”型UPS系統為300KVA“1+1”型UPS系統、改造替換南電力室原有1套200KVA單機UPS為300KVA“1+1”型UPS系統。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項目結束時止。
四、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采購代理機構全稱:中招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62號中關村資本大廈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高著、卞偉超 13389515919、19995432300
五、中標信息
招標公告日期:2020年06月05日
中標日期:2020年06月08日
總中標金額:123.6 萬元(人民幣)
中標供應商名稱、聯系地址及中標金額:
序號 | 中標供應商名稱 | 中標供應商聯系地址 | 中標金額(萬元) |
1 | 東升耘智科技有限公司 | 西安市高新區科技二路清華科技園3號樓2403房 | 123.600000 |
本項目招標代理費總金額:1.7596 萬元(人民幣)
本項目招標代理費收費標準:
參照原國家計委計價格【2002】1980號文和國家發改委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文的貨物類標準收取。
評審專家名單:
黃志全、高慧琴、牛志文、曹松齡、李銳
中標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服務要求:
中標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交貨期、服務要求:
中標標的名稱:UPS更新改造
規格型號:\
數量:一項
單價:123.6萬元
交貨期:50天
服務要求:(1)定期巡檢。每季度對貨物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包括硬件運行狀態檢查以及網絡整體運行情況調查,提交書面巡檢報告。(2)故障貨物維修、更換。因乙方提供的貨物有缺陷,或技術資料有誤,或乙方技術人員的指導有錯誤或疏忽,導致貨物在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的,乙方應立即無償修理。故障無法修復的,乙方免費對零部件或整機進行更換。(3)備件先行替換。貨物發生故障需要修理或更換,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或者定期巡檢排查故障隱患時,乙方應提供備品備件。乙方應根據甲方在保設備的分布情況建立合理的備件庫,保證備品備件的穩定供應。設備無法修復或修復時間過長,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將備品備件發至故障現場。(4)提供7*24小時熱線電話支持,專人第一時間受理甲方的故障申告,指導解決問題,以及提供其他與設備維保相關的技術支持。(5)現場支持響應時間:①發生緊急故障需要現場支持的,乙方人員應在45分鐘內到達故障現場,在2小時內修復故障。需要提供備品備件的,備品備件應在24小時內送達甲方。②發生重大故障需要現場支持的,乙方人員應在1小時內到達故障現場,在2小時內修復故障。需要提供備品備件的,備品備件應在48小時內送達甲方。③發生一般故障需要現場支持的,乙方人員應在2小時內到達故障現場,在2小時內修復故障。需要提供備品備件的,備品備件應在48小時內送達甲方。(6)質保期內整機更換的貨物,應為全新的、性能不低于被替換設備,能與所應用的系統(包括軟硬件)兼容。更換貨物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提供三年原廠質量保修服務。(7)所有貨物應保證五年以上的使用期,自甲方購買合同貨物之日起五年內甲方能以不高于合同價的價格購買到備品備件。如果乙方或制造商決定停止生產合同貨物及任何零配件,乙方必須在停產前12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有權依據本條規定定購所需的任何零部件,乙方應繼續以優惠價格提供設備保修及其他相應服務以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六、其它補充事宜
公告期限:1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