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購項目名稱 | 廣播播控技術系統(tǒng)(配合廣播融媒體指揮調度中心)采購項目(一)(第二次重招)(項目編號:0877-19GZTP01G629-2)成交結果公告 | ||
品目 | |||
采購單位 | 廣州市廣播電視臺 | ||
行政區(qū)域 | 廣東省 | 公告時間 | 2020年05月19日 17:03 |
本項目招標公告日期 | 2020年05月14日 | 中標日期 | 2020年05月07日 |
評審專家名單 | 孔浩、戴賓、蔡家常 | ||
總中標金額 | ¥85.880000 萬元(人民幣) | ||
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 |||
項目聯(lián)系人 | 潘先生 | ||
項目聯(lián)系電話 | 020-89213228 | ||
采購單位 | 廣州市廣播電視臺 | ||
采購單位地址 | 廣州市越秀區(qū)環(huán)市中路231號 | ||
采購單位聯(lián)系方式 | 廣州市廣播電視臺 | ||
代理機構名稱 | 廣東廣招招標采購有限公司 | ||
代理機構地址 | 廣州市越秀區(qū)東風東路745號2003房自編01單元 | ||
代理機構聯(lián)系方式 | 020-37816223 |
廣東廣招招標采購有限公司受廣州市廣播電視臺的委托,于2020 年05月07 日就廣播播控技術系統(tǒng)(配合廣播融媒體指揮調度中心)采購項目(一)(第二次重招)(440100-202004-100433-0040)采用單一來源進行采購。現就本次采購的中標(成交)結果公告如下:
一、采購項目編號:440100-202004-100433-0040
二、采購項目名稱:廣播播控技術系統(tǒng)(配合廣播融媒體指揮調度中心)采購項目(一)(第二次重招)
三、采購項目預算金額(元):864,000
四、采購方式:單一來源
五、中標供應商
1:中標供應商名稱 北京杰西藝電子設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程與鋼 地址 廣安路9號國投財富廣場2號樓1006-1010
六、報價明細
廣州市廣播電視臺廣播播控技術系統(tǒng)(配合廣播融媒體指揮調度中心)采購項目(一)(第二次重招) 詳見附件 1項 詳見附件 符合單一來源談判文件要求 不含稅成交總報價:¥760,000.00元; 成交增值稅率:13.00%; 成交稅款:¥98,800.00元; 含稅成交總報價:¥858,800.00元
主要中標、成交標的名稱 規(guī)格型號 數量 單價(元) 服務要求 中標、成交金額(元)
七、評審日期:2020年5月14日評審地點:廣州市東風東路745號東山紫園商務大廈2003室
評審委員會(談判小組、詢價小組、磋商小組或單一來源采購小組):
負責人:孔浩成員: 戴賓、蔡家常
八、本項目代理收費標準:參照國家頒布的《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發(fā)展計劃委員會計價格[2002]1980號)、國家發(fā)改委[2003]857號及發(fā)改價格[2011]534號文規(guī)定的“貨物類”執(zhí)行,以采購預算作為收費的計算依據收費金額:12960.00
九、評審意見(非標采購方式或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采用書面推薦供應商參加采購活動的,還應當公告采購人和評審專家的推薦意見)
項目名稱:廣播播控技術系統(tǒng)(配合廣播融媒體指揮調度中心)采購項目(一)(第二次重招) 成交單位:北京杰西藝電子設備有限公司 不含稅成交總報價:¥760,000.00元 成交增值稅率:13.00% 成交稅款:¥98,800.00元 含稅成交總報價:¥858,800.00元
十、本公告期限1個工作日。
十一、聯(lián)系事項
(一)采購項目聯(lián)系人(代理機構):黎工 | 聯(lián)系電話:020-37816286-832 |
采購項目聯(lián)系人(采購人):潘先生 | 聯(lián)系電話:020-89213228 |
(二)采購代理機構 :廣東廣招招標采購有限公司 |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東風東路745號2003房自編01單元 |
聯(lián)系人:楊林 | 聯(lián)系電話:020-37816223 |
傳真:020-37816137 | 郵編:510080 |
(三)采購人:廣州市廣播電視臺 |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環(huán)市中路231號 |
聯(lián)系人:潘海東 | 聯(lián)系電話:020-89213228 |
傳真:020-89213228 | 郵編:510310 |
(四)財政部門:廣州市財政局 | 地址:廣州市華利路61號 |
聯(lián)系人:陳先生 | 聯(lián)系電話:020-38923575 |
各有關當事人對中標、成交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中標、成交公告發(fā)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提出質疑,逾期將依法不予受理。
發(fā)布人:廣東廣招招標采購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20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