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市智能交通項目交通事件檢測系統項目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滄州市智能交通項目交通事件檢測系統項目已由滄州市行政審批局以滄審批招標核準2017-48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滄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建設資金來自市本級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無,招標人為滄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智能交通項目交通事件檢測系統。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1、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登記注冊的供應商,且具備與招標內容相符的經營范圍(需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的只提供營業執照); 2、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備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投標人如在“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出現不良信用記錄,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與本次政府采購活動。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9-03-04至2019-03-08,每日上午09:00時至12:00時,下午14:00時至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在投標人在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公共服務平臺市場主體注冊并通過審核,登錄平臺“填寫投標信息”后,在“文件下載”中下載正式文件。持單位介紹信購買招標文件。郵購招標文件的,需另加手續費(含郵費)0元。招標人在收到單位介紹信和郵購款和技術資料押金(含手續費)后0日內寄送。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0 元,售后不退。技術資料押金0元,在退還技術資料時退還(不計利息)。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9-03-25 09:30,地點為 滄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務中心南樓)三樓第三開標室 。
5.2 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收。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河北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河北省政府采購網、滄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布。
7.聯系方式
招標人: |
滄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 |
招標代理機構: | 滄州華獅招投標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滄州市開發區石港路29號 | 地址: | 河北省滄州市解放西路73號 |
郵編: |
061001 |
郵編: | 061001 |
聯系人: |
陳國升 |
聯系人: | 劉紫琳 |
電話: |
0317-5522139 |
電話: | 0317-2021451 |
傳真: |
0317-5522139 |
傳真: | 0317-2022333 |
電子郵件: |
2916731468@qq.com |
電子郵件: | hszb2021451@126.com |
網址: |
無 |
網址: | 無 |
開戶銀行: |
無 |
開戶銀行: | 滄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路支行 |
賬號: |
無 |
賬號: | 507012019000001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