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購項目名稱 | 便攜式移動警務終端打印機、視頻會議設備公開招標采購 | ||
品目 | 貨物/通用設備/通信設備/視頻會議系統設備/其他視頻會議系統設備 | ||
采購單位 | 太原市公安局 | ||
行政區域 | 山西省 | 公告時間 | 2018年12月26日 16:42 |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 2018年12月27日 09:00 至 2019年01月04日 16:30 | ||
招標文件售價 | ¥0 | ||
獲取招標文件的地點 | 太原市為民服務中心四樓(西南角C區) | ||
開標時間 | 2019年01月23日 10:00 | ||
開標地點 | 太原市為民服務中心四樓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開標五室 | ||
預算金額 | ¥28.050000萬元(人民幣) | ||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 |||
項目聯系人 | 段喆 | ||
項目聯系電話 | 0351-2377118 | ||
采購單位 | 太原市公安局 | ||
采購單位地址 | 萬柏林區新晉祠路49號 | ||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 聯系人:韓先生 聯系電話:0351-7943106 | ||
代理機構名稱 | 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 | ||
代理機構地址 | 太原市萬柏林區長興南街與南屯路交叉路口太原市為民服務中心四樓(西南角C區) | ||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 聯系人:段 喆 聯系電話:0351-2377118 | ||
附件: | |||
附件1 | 2018-8-60-G公告.doc | ||
附件2 | 2018-8-60-G招標文件.doc |
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受太原市公安局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現對便攜式移動警務終端打印機、視頻會議設備公開招標采購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項目名稱:便攜式移動警務終端打印機、視頻會議設備公開招標采購
項目編號:2018-8-60-G
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段喆
項目聯系電話:0351-2377118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采購單位:太原市公安局
地址:萬柏林區新晉祠路49號
聯系方式:聯系人:韓先生 聯系電話:0351-7943106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代理機構: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
代理機構聯系人:聯系人:段 喆 聯系電話:0351-2377118
代理機構地址: 太原市萬柏林區長興南街與南屯路交叉路口太原市為民服務中心四樓(西南角C區)
一、采購項目的名稱、數量、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
關于便攜式移動警務終端打印機、視頻會議設備采購的
公開招標公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受太原市財政局委托,對太原市公安局所需便攜式移動警務終端打印機、視頻會議設備組織國內公開招標采購,歡迎承認并履行招標文件各項規定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1.項目名稱:便攜式移動警務終端打印機、視頻會議設備公開招標采購
2.招標編號:2018-8-60-G
3.第一包項目概況:根據太原市公安局“四警”聯合開展靜態(停車)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為了依法規范對機動車違法停放,特別是占用機動車道違法停放等行為開展糾處違法、貼單、拍照、錄入等工作,需采購便攜式移動警務終端打印機,以保證工作能夠的正常開展。
供應商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負責對本項目的集成安裝、培訓、調試,滿足用戶正常工作。
第二包項目概況:此次項目為太原市公安局視頻會議設備項目需求,方便太原市公安局特警支隊四級網高清視頻會議的召開。
4.資金來源:財政性資金
5.預算金額:第一包147,000元;第二包133,500元。
招標內容:共兩包,詳見招標文件“第五部分 采購需求”。
包號 | 品 名 | 數量 | 采購預算(元) |
第一包 | 便攜式移動警務終端打印機 | 98臺 | 147,000.00 |
參數要求
基礎功能 | 紙張寬度/有效打印寬度 | ★≤80mm/72mm |
紙張類型 | 熱敏卷紙、熱敏標簽紙 | |
指令集 | ★支持ESC指令集、JPL指令集、CPCL指令集 | |
可打印內容 | 支持英文、數字、各種符號、漢字、圖形、曲線、預存儲圖標、 支持一維條碼(UPC-A、UPC-E、CODE39、EAN-13、EAN-8、CODABAR、CODE128、CODE93、CODE128、ITF)、二維條碼(QRCode等)。 | |
電源 | ★≥3000毫安DC7.4V可充電鋰電池。 | |
待機時間 | ≥250小時。 | |
打印速度 | ≥60mm/秒 | |
報警 | 蜂鳴器 | 支持蜂鳴器報警功能 |
通訊接口 | 有線接口 | RS232串口 |
其它功能 | 支持IC卡通訊 | 預留刷卡槽 |
CCC認證 | ★提供所投產品國家強制CCC認證 | |
打印參數設置 | 需可手動設置打印黑度、質量、走紙方式、指令集,操作方便簡單 | |
黑標檢測 | ★需具備黑標定位檢測功能 | |
報警功能 | 需具備缺紙檢測、電量不足檢測、開蓋檢測 | |
退紙功能 | 需具備退紙功能 | |
狀態指示 | ★OLED顯示屏,可顯示:通訊方式、打印、缺紙、開蓋、缺電、休眠、紙類型。 | |
省電模式 | 需具備自動休眠、自動喚醒 | |
異常檢測 | 屏幕需具備提示缺紙檢測、電量不足檢測、開蓋檢測 | |
三防等級 | ★IP54(需提供第三方檢測報告,檢測內容:打印機防塵防火等級) | |
物理參數 | 外觀尺寸 | ≤120mm(長)*115mm(寬)*55mm(高) |
重量 | ≤380g(含電池、不含紙卷) | |
環境參數 | 使用環境 | 溫度:-15~50℃。 |
存儲環境 | 溫度-30℃~70℃。 | |
紙槽直徑 | ★紙卷直徑≥40mm |
第二包(采購預算133,500元)
序號 | 名稱 | 技術要求 | 數量 |
1 | ※高清視頻會議終端 | ★為保障高清視頻會議系統兼容性,所投高清視頻會議終端可以直接呼叫視頻會議系統中的任何一臺終端,建立雙向連接,進行會議和交流;且高清視頻會議終端不通過模擬轉接可以接入上級單MCU,不會對系統造成影響。終端采用非PC結構、分體式設計,操作系統為嵌入式,不易受病毒攻擊;終端的操作界面支持中文,操作過程中能夠實時顯示任意操作界面及操作菜單的中文幫助信息;終端可以預置本地及遠程的鏡頭位置,預置位數量≥100個;支持本地及遠程軟件升級,實時監測信道狀態,統計網絡性能;具備網絡容錯功能,在承載網端到端丟包率為3%~5%時,圖像損傷不明顯;最高會議速率16Mbps,速率在64K-16Mbps之間任意可調,支持以1Kbps步長進行調節;活動圖像格式支持4:3 QCIF/30P、CIF/30P、4CIF/30P;16:9 WCIF/W288P(512×288)、W432P(768×432)、W4CIF(1024×576)、1280×720P(30FPS及60FPS)、1920×1080P(30FPS及60FPS);終端支持2個RS-232C數據接口,能夠實現對終端的外部命令控制管理,同時能夠實現傳感器數據遠程透傳功能;支持ISDN傳輸接口,可通過H.320協議實現備份傳輸;具備2個10M/100M以太網接口,能夠實現雙網絡、雙視頻橋接功能,即同時接入WAN網和LAN網,不插拔網線可分別參加兩個網內的會議;終端支持PPPoE及手寫板(無需計算機參與)功能;終端調試:終端應支持Telnet、FTP及ping功能,能夠通過WEB方式對終端設備的所有參數進行實時設置,包括調節攝像機亮度、背光補償、設置/提取鏡頭預置位、對鏡頭的上、下、左、右及焦距的實時控制。狀態監控、保存日志、自環等;可以實時顯示通信傳輸速率,音、視頻協議、網絡狀態等信息;終端支持AES加密功能;支持IP Type of Service ( TOS ),服務類型至少包括視頻、音頻、數據三種;在和防火墻配合使用時,可以指定TCP/UDP的通信端口。支持H.460協議; | 1套 |
2 | 高清會議攝像機 | 攝像頭應采用1/2.8英寸單片 EXMOR CMOS傳感器,可以提供高清晰度和高分辨率的圖像質量;★分辨率應支持1080p/29.97、1080p/25、1080i/59.94、1080i/50、720p/59.94、720p/50、720p/29.97、720p/25; 攝像頭的變焦比率應≥20倍光學變焦和12倍數字變焦;水平視角≥55.4°(廣角);攝像頭最低照度應≥0.5 lx(F1.6, 50 IRE);增益補償范圍應在0到+28dB之間手動或自動可調;高清攝像頭操作起來應安靜、迅速,可以快速的移動到指定位置,并且進行大范圍的拍攝。平移范圍應為正負170°,俯仰范圍應大于60°;攝像頭接口應至少有一個高清輸出接口,能夠傳輸高質量的高清圖像;高清攝像機應具有寬動態功能,在明亮對比極端的光線環境下,仍可以獲得清晰、無暗區的畫面;應具有預制位設置功能,即使在攝像機關閉時,預設的數據也可以保留下來; | 1套 |
3 | 投影機 | 光源:高壓汞燈;亮度:5000流明;對比度:15000:1 ; 分辨率:1920*1200;畫面比例:16:10。 | 1臺 |
4 | 幕布 | 材質:高清玻纖; 100寸4:3尺寸:長約2.03米,寬約1.52米; | 1個 |
5 | 功放 | 周波數特性:20Hz-20kHz; 入力感度:-10dB,+4dB(切替); | 1臺 |
6 | 擴音音箱 | 頻率響應: 90Hz-16kHz(±3dB);★持續功率處理:120w 連續;阻抗: 8Ω;靈敏度:≥ 91dB-SPL,1w,1m(粉紅噪聲);最大聲輸出:111dB-SPL, 1m (粉紅噪聲)115dB-SPL, 1m (IEC噪聲);輻射角度:≥ 120º (H), 60º (V); | 2個 |
7 | 電源時序器 | ★8路大功率輸出,單相3線輸入接口,方便電力的接入和控制,滿足感性負載,耐涌浪沖擊;采用SMT、AI、ICT全自動生產和測試技術;配備繼電器;微電腦程序控制;萬能插座;帶輸入濾波器插座;寬電源輸入,180V-240V; | 1臺 |
8 | 調音臺 | 應包括 2 個立體聲通道、8通道結構; 左右信道/主信道輸出; 2個可聲像控制編組;6個輔助發送信道,其中每個信道配備推子前/后切換開關; 2個立體聲信道,每個信道備有話筒與雙立體聲行輸入;特有的雙功能即主擴聲與/或監控聽調音; 具有電平微調與共享輸入的矩陣外接輸入;立體聲輸入通道可以獨立地分配給左右通道;立體聲通道的話筒輸入可以用交換跳線接到矩陣; | 1臺 |
9 | 無線麥克風 | 應采用穩定的PLL相位鎖定頻率振蕩電路。 | 1套 |
注:所有招標內容除特別標注為“進口產品”外,均采購國產產品,即非“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且產自關境外的產品”,投標貨物及服務各項技術標準應當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
6.交貨(完工)時間:第一包為簽訂合同后7個工作日內,運送至太原市萬柏林區新晉祠路49號;第二包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5工作日內完成運輸、安裝、調試、培訓,達到運行驗收標準。
交貨地點:太原市萬柏林區新晉祠路49號
7.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所屬行業相關法律、法規等對投標人生產或經營該投標產品有特殊資格、證照等規定的,須提供其相關證明材料。
8.聯合體投標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9.招標文件領取時間及地點
(1)領取時間: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4日
(北京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公休日除外)
(2)領取地點:太原市為民服務中心四樓(西南角C區)
10.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投標地點及開標地點
(1)投標時間:2019年1月23日 上午 09:00—10:00
(2)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2019年1月23日上午10:00
(3)投標及開標地點:太原市為民服務中心四樓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開標五室
11.參加本次投標的供應商應于開標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網站進行免費登記備案。
聯系人:王建文 聯系電話:0351-2377100
12.采購單位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采購單位名稱:太原市公安局
地 址:萬柏林區新晉祠路49號 郵編:030021
聯系人:韓先生 聯系電話:0351-7943106
13.集中采購機構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集中采購機構: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 址:太原市萬柏林區長興南街與南屯路交叉路口太原市為民服務中心四樓(西南角C區) 郵 編:030000
聯系人:段 喆 聯系電話:0351-2377118
賈慧智 聯系電話:0351-2377109
14.信息發布
本項目相關的招標文件澄清、修改以及終止公告、中標公告等信息均通過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網站(http://zfcg.taiyuan.gov.cn)公布。
集中采購機構通過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網站公布的信息視為已送達各投標人,投標人有義務在招標活動期間瀏覽相關網站。
15.公告期限
本招標公告的公告期限為5個工作日。
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
2018年12月27日
二、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投標人資格要求(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6)所屬行業相關法律、法規等對投標人生產或經營該投標產品有特殊資格、證照等規定的,須提供其相關證明材料。
三、招標文件的發售時間及地點等:
預算金額:28.05 萬元(人民幣)
時間:2018年12月27日 09:00 至 2019年01月04日 16:30(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太原市為民服務中心四樓(西南角C區)
招標文件售價:¥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標文件售價總和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現場領取
四、投標截止時間:2019年01月23日 10:00
五、開標時間:2019年01月23日 10:00
六、開標地點:
太原市為民服務中心四樓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開標五室
七、其它補充事宜
八、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