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詢價通知書
一、詢價邀請
依據
寧都縣人民政府采購辦公室
批復
[
批復號:(
2016
)
206
號
]
,
寧都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受
寧都縣森林公安局
的委托,對(
臺式電腦等辦公設備
)項目進行詢價采購,現歡迎國內符合資格條件的響應供應商前來響應。
(一)項目編號
:
NDCG2016110
(二)采購方式
:詢價
(三)采購內容
:
項目名稱
|
數量
|
單位
|
主要技術規格及要求
|
預算金額(元)
|
臺式電腦等辦公設備
|
1
|
批
|
詳見貨物采購清單
|
83300
|
(四)
響應
方式:本項目不接受聯
合體響應。響應報價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終報價,每種貨物只允許一個報價,任何有選擇的報價都將被拒絕。
(五)響應供應商資格要求
:
1
、
響應供應商
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
六
)
詢價通知書的獲取:
在寧都公共資源交易網站免費下載(網
址
www.ndggzy.com
)。
(
七)響應截止時間和詢價時間:
2016
年
12
月
9
日
15
:
30
時
(
北京時間),詢價地點:
寧都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逾期或不符合規定的響應文件恕不接受。
(
八
)
響應
保證金及履約保證金
:
響應供應商的響應保證金人民幣
壹仟陸佰元整(小寫:
1600
元)并在
2016
年
12
月
7
日
17
:
00
(
北京時間)之前到賬
,從響應供應商的基本賬戶
轉入政府集中采購機構
賬戶
(
戶名:寧都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戶行:贛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都支行,賬號:
2859 0001 0310 0000 106
)
,否則響應無效。未成交供應商的響應保證金
,
在《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成交供應商須繳納
10%
的
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繳入寧都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賬戶,貨物驗收合格后無息退還。
(九)付款方式:
用戶單位組織驗收合格后由財政局采購辦憑中標通知書、驗收報告、發票復印件、合同等向中標人支付貨款
即貨物經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十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十)已購買詢價通知書的供應商,在提交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一日前,未書面通知
政府集中采購機構
而放棄響應的,不得再參加該項目的采購活動。
(十一)聯系方法:
有關此次采購事宜,可按以下聯系方式查詢。
采購人:寧都縣
森林公安局
地址:
寧都縣梅江鎮環西南路
1
號
聯系人:
孔寧成
電話:
13576677738
政府集中采購機構:寧都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址:寧都縣行政服務中心大樓二樓
聯系人:
邱琦
電話:
0797-6938150
郵 編:
342800
郵
箱
:ndggzy
@163.com
網址:
http://www.ndggz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