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陽市智慧城市項目已被列入江蘇省 PPP項目庫,并入選江蘇省財政廳 2015年江蘇省 PPP試點項目。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擬招一名社會資本合作者,邀請符合條件的社會資本(以下簡稱“申請人”)報名并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地點:丹陽市。
2、項目用地:本項目建設地點分布于丹陽市,土地使用權根據不同的項目建設用途通過出讓或劃撥的方式交由項目公司使用。
3、項目規模:根據項目可研,項目總投資約為 14698.92萬元,具體投資額以項目公司實際投入并經政府指派的審計機構審計確認為準。
4、 PPP合作模式
( 1)本項目采取 PPP模式中的 BOT(建設 -運營 -移交)運作方式。丹陽市人民政府授權丹陽市廣播電視集團(臺)為本項目實施機構和采購單位,丹陽市廣播電視集團(臺)與項目公司簽訂《 PPP項目合同》,負責項目設施的融資、投資、建設,并由項目公司負責約定范圍內大數據中心、智慧停車設備和智慧照明設備的運營;在授權期限結束時將項目整體資產完好、無償移交給政府。
( 2)本項目由丹陽市人民政府授權政府出資人與中標社會資本共同出資設立項目公司,項目公司注冊資本為總投資的 30%,其中政府方參股比例為 40%,社會資本參股比例為 60%,雙方均以現金出資。
( 3)政府出資人與社會資本按股權比例分享收益。
5、采購需求
項目公司負責該項目設施的融資、投資、建設及約定范圍內大數據中心、智慧停車設備和智慧照明設備的運營 , 具體內容以招標文件的約定為準。
6、計劃運營期限: 15年(含 3年建設期)。
7、項目回報機制:信息化服務收入、資源租賃收入、可行性缺口補助。
二、申請人資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并應同時具備下述條件:
1.申請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已經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企業法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申請人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申請人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4.申請人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5.申請人具有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含)以上資質或建筑智能化設計與施工一體化二級(含)以上資質;
6.申請人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申請人,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可作為一個聯合體內的不同成員);
7.申請人承擔過合同金額至少一千萬(含)及以上的集成類的 PPP或 BOT、 BOO、 TOT等信息化項目;
8.本項目接受聯合體參與資格預審及后續采購活動,聯合體各方均應同時滿足上述第 1、 2、 3、 4和 6條,聯合體其中一方應滿足上述第 5和 7條;
9.申請人為聯合體,則須滿足以下條件:
(1)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三名;
(2)聯合體成員須共同簽訂聯合體協議(格式參考《資格預審申請文件》),聯合體成員均應參股未來的項目公司;
(3)聯合體各方成員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進行資格預審和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參與本項目的資格預審和投標;
(4)聯合體通過資格預審后,其成員不得變更。
10.本項目不限定參與競爭的合格社會資本的數量。
三、資格預審文件發布信息
資格預審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預審公告在“江蘇政府采購網”發布之日起 5個工作日。預審文件在“江蘇政府采購網”上免費下載,社會資本如確定參加資格預審,請如實填寫參與確認函并按要求傳真回復(傳真號碼: 025-83668500)。如申請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將自行承擔所產生的風險。有關本次招標的事項若存在變動或修改,敬請及時關注“江蘇政府采購網”發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四、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接收信息
接收時間: 2016年 11月 11日上午 9: 00-9: 30
接收截止時間: 2016年 11月 11日上午 9: 30
接收地點:南京市建鄴區漢中門大街 145號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樓開標室
接收人:王建浩 張龍
逾期送達、未送達指定地點或密封不合格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采購中心將予以拒絕,作無效投標處理。
五、資格審查及確定潛在投標人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采用合格制,所有資格預審合格的社會資本均作為合格的投標人參加本次采購招標的投標。未參加本次資格預審的投標人不得進入下一輪投標。
六、預審文件制作份數要求
正本份數: 1份 副本份數: 1份
七、其他
詳見采購招標資格預審文件。
八、本次招標聯系事項
采購代理機構:江蘇省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南京市建鄴區漢中門大街 123號(知海大廈) 6樓
郵編: 210029
聯系人:王建浩 聯系電話: 025-83668516
采購人:丹陽市廣播電視集團(臺)
聯系人:顧愛平 聯系電話: 13952920003